第15屆英文寫作比賽實施要點

一、依據本會章程第2條及第5條辦理之
二、宗旨:提高蘭陽地區學生英文程度,增進學生英文寫作及閱讀能力
三、指導單位:臺灣大學校友總會
四、主辦單位:宜蘭縣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
五、承辦單位:國立宜蘭大學
六、協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教育處、財團法人宜蘭縣國立臺灣大學文教基金會
七、參加對象:
(一)宜蘭縣內高中、高職及五專1、2、3年級在校學生
(二)各校推薦每組3名參加為限
八、參賽資格:
(一)曾在外國(不論英語系國家或非英語系國家)居住或就學1年以上者應參加國外組〈A組〉,不得參加國內組〈B組〉。國外組報名人數未達3人,不計競賽成績,合併於國內組作為觀摩。
(二)曾於該組獲得第1名之同學,不得再參加該組比賽。
九、比賽方式:
(一)比賽內容:自由寫作(至少200字)
(二)時間:80分鐘
(三)題目:由本會決定,比賽時當場公布。
十、比賽地點:國立宜蘭大學(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一號)。
十一、報名日期:
101年12月3日(星期一)以前將報名表核章後逕寄國立宜蘭大學學術副校長室並同時e-mail至linyihui@niu.edu.tw電子信箱。
十二、比賽日期及報到時間:
101年12月15日(星期六)上午8時30分起,請參賽者穿著便服(不得穿著校服或運動服)於當天8時20分前至比賽地點完成報到。
十三、評審標準:
(一)總分100分為滿分。
(二)評審結果遇有同分者,由評審委員開會決定優勝順序。
十四、評審:由本會聘請英文教師擔任之。
十五、獎勵:
(一) 各組前3名由本會頒發獎狀及獎金。若評列名次人數不足三名,依評列名次頒予獎金及獎狀。
(二)若各組參賽人數超過20人,本會另擇優數名頒發獎狀,以資鼓勵。
(三) 得獎名單於比賽結束成績評定後隨即公布,並在本會網頁(本會網址:http://yilan.ntuaa.ntu.edu.tw/)及教育處公告區網頁http://www.ilc.edu.tw)上公布,並通知擇期頒獎。
(四) 各組前三名得獎學生之指導老師同時頒發指導獎狀以資鼓勵。
備註:連絡電話:9357400轉7004(林怡慧)。

下載報名表處 : 第15屆英文寫作比賽實施要點與報名表